详细内容
1、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申请书
2、 旧机电产品明细清单
3、现场代表授权书
4、委托人,发、收货人 的商业登记(营业执照)(注:首次申请时)
5、贸易文件(贸易合同或意向书、形式发票等,任一即可)
6、有关旧机电产品构成、基本功能的简要说明。
提醒注意: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问题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《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》(2014年第145号)条规定:取消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。从2015年1月1日开始,进口旧机电产品不再需要办理商检备案审批手续。